天津市热力有限公司近零碳改造示范项目-一标段(二次)招标公告第1次变更
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天津市热力有限公司近零碳改造示范项目-一标段(二次)
项目编号:RLGS202308250192
项目类型:货物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所属行业分类: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电力生产
项目实施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招标人:天津市热力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天津市津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天津市热力有限公司近零碳改造示范项目主要包括;分布式光伏合计70kw,4台7kw交流充电桩,15kw双头电灶,近零碳楼宇智慧空开改造等。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供应商基本要求: 1.法人地位: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商业信誉: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供应设备及服务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响应资格被取消的情况。
3.财务状况及资信:近三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状况。
4.资质: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5.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6.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次招标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7.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8.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无单位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
9.投标人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无经营异常情况、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查询结果。
10.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hina. gov. cn)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投标人及该单位法定代表人不得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并提供上述网站的查询结果。
11.投标人需提供诚信投标承诺函。
变更内容标段:天津市热力有限公司近零碳改造示范项目-一标段(二次)
售标结束时间:2023-09-11 17:00
变更为:2023-09-18 16:00
澄清截止时间:2023-09-11 17:00
变更为:2023-09-18 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