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昌江县海尾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勘察)招标公告
昌江县海尾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勘察)(项目编号:hizw20230911007)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3-9-11 20:25: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昌江县海尾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勘察)(项目编号:hizw20230911007)已由昌江黎族自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以昌行审批字〔2023〕22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昌江黎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昌江黎族自治县海尾镇
2.2项目内容及规模:污水收集系统、污水处理系统两部分组成。污水收集系统的起点为各农户的生活污水(洗衣污水、厨房污水和厕所污水)排出口、建设厕所接户管道和污水收集管道、污水干支管等。污水处理系统由格栅池、多功能调节池、一体化设备等组成。新建污水处理站12座,污水处理站总规模为185m?/d,污水DN300管建设总长度48500m,污水DN200管建设总长度28534m,DN160接户管33475m,DN100接户管33475m。?450接户塑料成品污水检查井2653个;?1000 钢筋混凝土检查井629个;新建化粪池总数560座,拆除及恢复混凝土路面17664 m?等。招标控制价320,000元。
2.3计划 工期(服务期):30日历天。
2.4标段划分:
标段1: 标段名称: 昌江县海尾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勘察);标段编号: hizw20230911007001;标段类型: 勘察;控制价:320000.0000
2.5招标范围:
标段1:工程测量、岩土工程勘察、编制合格的工程测量、岩土勘察报告及后期配合服务等相关内容。
2.6质量要求:
标段1: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标段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具备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的投标人)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需具备 在本单位注册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3.2标段1: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牵头单位须为承担本次招标项目勘察任务的勘察单位,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