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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9-12 数据编号: 4303684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江西省主要支流治理吉安县敖城镇茅田防洪工程招标公告

   
江西省主要支流治理吉安县敖城镇茅田
防洪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江西省主要支流治理吉安县敖城镇茅田防洪工程已由吉水利建管字〔2022〕29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安县水利资源保护中心,建设资金为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省财政补助资金及地方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面向国内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
1、招标单位:吉安县水利资源保护中心
2、工程名称:江西省主要支流治理吉安县敖城镇茅田防洪工程
3、工程地点:吉安县敖城镇(洲上村、消洲村、沪富村、茅田村、高车村等村)
4、工程总投资: 约 2508万元;
5、资金来源: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省财政补助资金及地方自筹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及以上标准
二、标段划分:1个标段。
三、招标范围: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工程防护区为吉安县敖城镇,保护人口1.7万人,耕地1.49万亩,按Ⅳ级乡村防护区V级防护工程标准建设。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本次河段治理河道总长10.2km,新建护岸长9.7km,新建下河台阶15处。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四、对投标企业及建造师的资质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有效的 A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不含临时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 3 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不能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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