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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9-13 数据编号: 4307253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福建武夷山市城乡供水一体化(西溪水源引水)工程-连墩水厂及引供水配套设施项目(大安村给水工程)

 

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武夷山市城乡供水一体化(西溪水源引水)工程-连墩水厂及引供水配套设施项目(大安村给水工程)已由武夷山市发展改革和科技局武发改审批[2022]79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武夷山市崇安自来水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国有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武夷山市崇安自来水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武夷山俊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武夷山市
2.2.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9746820元(其中含暂列金:410000元,专业工程暂估价:1060000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武夷山市城乡供水一体化(西溪水源引水)工程-连墩水厂及引供水配套设施项目(大安村给水工程),新增大安村规模为 250m3/d 的供水设施共 2套等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2015版)的规定,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可承担下列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可承担8万吨/日以下的给水厂、直径1米以下的供水管道工程的施工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建市[2007]171号)的规定,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9746820元(其中含暂列金:410000元,专业工程暂估价:1060000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0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按招标人要求执行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它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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