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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9-13 数据编号: 4307740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河北沧州市津德路雨水泵站加泵强排工程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沧州市津德路雨水泵站加泵强排工程 已由 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沧发改投资[2022]827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建设资金来自 市财政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招标项目名称:沧州市津德路雨水泵站加泵强排工程;
2.1.2 项目编号:HBXJCZ2023GCZB005;
2.1.3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在现状津德路泵站集水池内新增两台600QW3000-12-160潜水排污泵,单台设计流量3000m3/h,扬程12m,功率160kw,总设计流量6000m3/h;压力管道采用两道dn800PE(每台水泵配备一道管道),管道沿104国道西侧向北布设,管道总长度2882m。附属工程包括拆除及恢复人行道面积共计228m2,铺设沥青路面面积265m2,新建护坡长度21m,新建栏杆长度64m;
2.1.4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新华区津德路泵站内及泵站向北104国道部分地段;
2.1.5 工程质量: 符合相关专业验评合格标准;
2.1.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1.7 工期要求:计划施工总工期60日历天;
2.1.8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1.9本项目采用招标投标“双盲”评审(具体要求详见冀政务办〔2023〕35号文)。
2.2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施工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提供近期养老保险证明;
3.1.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标段提出投标申请,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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