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城乡水务一体化全区污水巩固提升工程—金井再生水厂排水分区正本清源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招标条件平潭市政开发有限公司的编号为 E3501280104100302001的平潭综合实验区城乡水务一体化全区污水巩固提升工程—金井再生水厂排水分区正本清源工程(勘察设计)已由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审批局以 平潭综合实验区关于区城乡水务一体化全区污水巩固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岚综实项目审批〔2023〕68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潭市政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统筹、争取债券、上级补助,出资比例为 100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闽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项目概况2.1.项目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城乡水务一体化全区污水巩固提升工程—金井再生水厂排水分区正本清源工程(勘察设计);
2.2.建设地点:平潭综合实验区;
2.3.工程建设规模:排水管网改造长度暂定为33km,其中新建开挖修复长度为19.8 km,非开挖修复长度为13.2 km。片区排水户立管改造约为22.75km,连接管工程约为58.22 km。对片区内的排水管网断头路等进行提升改造,打通污水排放通道。将片区内具备条件的农村生活污水通过污水提升泵站输送至就近现状市政污水管网,汇至市政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达标后排放,同时废除现状污水处理站。最终设计工程量以溯源排查报告、CCTV检测报告、建设单位的委托书等为依据确定。
2.4.投资总额:人民币222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17760万元;
2.5.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的工程勘察(初勘、详勘)、方案设计(含优化)、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各专项工程的深化设计)、图纸审查配合服务、施工招标配合、施工期间与现场的配合服务、后续设计服务、工程竣工验收及竣工图编制配合等(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情况与项目相关的一切设计内容均包含,不限于上述范围)。
2.5.2.内容:主要包括工程勘察、还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含给水、雨、污管道)、综合管线工程、管道改造提升等及其所涉及的工艺及其他附属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及修正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后续设计服务等;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以上各专业工程,后续设计服务及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设计内容专业工程。
2.6.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 / 年 / 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 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