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邢台市国道京广线(G106)K357+523至K359+000段排水整治工程公告
邢台市国道京广线(G106)K357+523至 K359+000段排水整治工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邢台市国道京广线(G106)K357+523至 K359+000段排水整治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邢台市交通运输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2023]1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 由河北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批准机关名称) 以 冀交公路[2022]22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项目业主为 邢台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省补助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邢台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国道京广线(G106)K357+523至K359+000段位于威县境内,长1.477公里,一级公路,路面宽22~24米,沥青混凝土路面。
2.2招标范围:K357+523至K359+000段两侧,新建直径1米水泥混凝土排水管共计2954延米,每间隔25米设置砖砌检查井1座、平箅式收水井1座,收水井与检查井通过收水支管相连,共计设置检查井、收水井118套;在K357+523处,采用明挖方式横向下穿国道G106新建1道直径1米水泥混凝土排水管32延米,设置检查井2座连接两侧排水管,恢复路面165平方米,将水由下行方向引至上行方向后,沿村道埋设直径1米水泥混凝土排水管371延米,每间隔50米设置砖砌检查井1座,共计8座,最终将水引至污水厂管道排出。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类(乙级)”或“二类(甲级)”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从业资质(外省市施工单位需在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备案确认)或?“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承诺为本合同所提供的营运资金(以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1年或2022年度财务报表中“流动资产-流动负债”计算,以年末数为准)以及为本合同而专门开具的银行信贷证明总和不得少于200万元。
3.1.3业绩要求:近5年(2018年03月01日至今,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1项二级或以上公路大修或中修工程或排水整治工程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