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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9-13 数据编号: 4310035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江苏徐圩新区再生水厂二期(一阶段)设备集成工程材料采购竞争性谈判项目公告

徐圩新区再生水厂二期(一阶段)设备集成工程材料
采购竞争性谈判项目公告
我公司现对徐圩新区再生水厂二期工程一阶段设备集成工程材料采购中的 设备集成工程材料采购  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邀请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采购具体要求如下:
一、采购内容:
徐圩新区再生水厂二期工程一阶段设备集材料采购,乙方负责约定范围内的材料采购及甲方提供设备的组装联接。
计划开始日期:2023年9月18日。
作业总日历天数为:270 日历天(开始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作业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始、完工日期计算的天数不一致的,以作业总日历天数为准。
交货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徐圩新区再生水厂二期工程一阶段项目地。
二、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资格要求:
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民事权力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存续法人企业,企业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批文年检正常、有效,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相应的资格能力。
2、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响应单位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在有效期内),《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在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项目经理必须是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提供本企业缴纳养老保险(社会保险连续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公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社会保险证明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23年1月至2023年6月)。
4、业绩要求:近三年内(2020年至今)至少一项与本项目类似的环保行业相关业绩,合同金额大于等于2000万元,响应单位在报价文件中须提供符合上述条件的相关业绩列表(标明项目名称、用户名称、工作范围、签订时间)并出具加盖响应单位公章的合同扫描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文件将视为无效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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