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洮滆片区(武进)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2023年度工程(雪堰镇)水利施工二标段公告
洮滆片区(武进)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2023年度工程(雪堰镇)
水利施工二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洮滆片区(武进)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2023年度工程(雪堰镇)已由常州市武进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洮滆片区(武进)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2023年度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武发改复[2023]13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100.00% ,项目法人为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常州市恒卓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洮滆片区(武进)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2023年度工程(雪堰镇)水利施工二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建设地点: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总工期:对楼村河、潘家河、腰沿河进行总长约 8 公里的清淤工程和 2.5 公里的生态驳岸工程;对潘家片区、南宅集镇等实施小微水体整治工程,包括清淤约 2.3 万方,驳岸生态修复、生态护岸、小型水利工程等。
涉及 11 个村(城东村、潘家村、圣烈村、共建村、阖阊城村、南宅村、城西村、楼村村、夏墅村、南山村、夏庄村)19 个点位,包括楼村河、腰沿河、潘家河等生态河道治理及村内小微水体整治工程,工程内容主要涉及河道清淤疏浚、岸坡清杂、生态护岸、节点景观及小型水利工程等工程。
总投资额:3000万元。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
2.3.1招标范围:
本标段涉及城西村等5 个点位,包括前浒庄浜、马口浜、楼村河、龚降浜等生态河道治理及村内小微水体整治工程,工程内容主要涉及河道清淤疏浚、岸坡清杂、生态护岸及节点景观等工程。
2.3.2对应工程投资金额:1050万元。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90日历天。工期2023年10月15日-2024年01月12日。
2.5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提供2020年-2022年的连续3个年度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无在建工程,须由投标单位及项目负责人自行作出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项目负责人本人签名)。拟派一级建造师的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
项目负责人具有在建工程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附在投标文件中),可以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a.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b.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c.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d.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