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自贡市大安区青龙湖水环境综合治理一期工程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未进行资格预审)
自贡市大安区青龙湖水环境综合治理一期工程 (项目名称) 一 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自贡市大安区青龙湖水环境综合治理一期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自贡市大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大发改[2022]1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自贡市源泉水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自贡市源泉水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第一标段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自贡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自贡市大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大发改[2022]14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省富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建设地点:自贡市大安区大山铺、团结镇。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新建污水处理设施 2 处,总处理能力200 吨日;新建截污主管网 26 公里;新建生态沟渠 5公里,人工湿地 0.5 平方公里;新建生态护岸 5 公里、生态隔离带 1平方公里;建设垃圾收运系统及垃圾清运工程 1项,日处理能力 20 吨/日。
2.3计划工期: 240日历天。
2.4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本项目施工的第1个标段。
(简要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内容、计划工期、标段划分等)。
2.2 招标范围
本标段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内全部内容。
(简要说明本次招标标段名称、招标范围与内容、合同计划工期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