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悦来水厂一二期排泥水工程优化(第二次)项目公告
悦来水厂一二期排泥水工程优化(第二次)(项目名称)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悦来水厂一二期排泥水工程优化(第二次)(项目名称),比选人为重庆中法供水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2.1、悦来水厂目前已修建2座排泥水调节池(1#和2#),主要收集沉淀池排泥水后,抽排至浓缩池进行处理,现状每座排泥水调节池有效池容约300m?,每座调节池设有1台搅拌机,功率5.5KW。原水浊度变化幅度大,高浊期间排泥量和排泥频次大,通过本工程实施增强水厂在高浊期间的风险应对,以保证池内不淤积。整个内容:新增四座阀门井、8套阀门、新建部分管道,具体详见图纸清单,技术文件。
注:本项目为固定总价包干工程,包含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项目相关的土建施工。本工程完工后中标人须及时清理施工场地,对施工场地堆积的生产、生活废物、原有拆除设施、垃圾及时进行清理,达到环保要求,费用已包含在报价中,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应在合同履行期间采取合理措施保护施工现场环境,对施工作业过程中可能引起的大气、水、噪音以及固体废物污染采取具体可行的防范措施。中标人应当承担因其原因引起的环境污染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因上述环境污染引起纠纷而导致暂停施工的,由此造成的损失、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及引发的风险和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2.2、施工地点:悦来水厂
2.3、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
本次比选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 投标人需提供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签订的1个50万元以上的类似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业主证明(如有),并提供不低于前述金额的50%发票,并加盖投标人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