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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9-13 数据编号: 4312098 所属类别: 招标补疑

福建古雷开发区农村生活污水收集与处理工程(二期)工程总承包及运维一体化(二次)答疑纪要公告

古雷开发区农村生活污水收集与处理工程(二期)工程总承包及运维一体化(二次)
答疑纪要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答疑内容:
(一)问:第三章评标办法中2.2.4
(4)中第一条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或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下同)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项合同建安工程费不低于人民币 3 亿元的污水收集处理工程(指具有污水管网或污水处理站或污水处理厂的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每项得 1.5 分。”及“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或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下同)前已取得主体工程施工许可证且仍在建的单项合同建安工程费不低于人民币 3 亿元的污水收集处理工程(指具有污水管网或污水处理站或污水处理厂的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每项得 1 分。”类似工程业绩是否按招标文件严格执行,仅认可含污水处理类项目,水系治理水环境综合整治、排水管网(雨水管网)等主体工程非污水处理的项目不予认定?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二)问: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中“投标人提供本项目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并制定分阶段BIM技术的应用”,请问是否提供BIM方案即可,无需提交BIM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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