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徐州市云龙区区域农村生活污水处置一期项目(1)
徐州市云龙区区域农村生活污水处置一期项目招标公告(重发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徐州市云龙区区域农村生活污水处置一期项目已由徐州市云龙区经济发展局以云经审〔2023〕2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政府潘塘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徐州市云龙区区域农村生活污水处置一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2.1.1建设地点:徐州市云龙区潘塘街道孙店社区冯园与和庄自然村。
2.1.2建设规模:项目分别在和庄村修建 1个40m3/d,在冯园村修建1个90m3/d的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用以处理和庄村和冯园村内农村污水,其中和庄村污水处理系统占地面积176平方米,冯园村污水处理系统占地面积120平方米,以上设施不新增占地面积,全部为地下建设,同时配套建设 20平方米的设备间(两个村庄各建一个10平方米,地上,需增加占地面积)、供配电、给排水、消防、监控等公用工程。
2.1.3合同估算价:约493.55万元。
2.1.4工期要求:90日历天,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算。
2.1.5其他:本工程共分一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和庄村与冯园村修建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同时配套建设设备间、供配电、给排水、消防、监控等公用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含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③在其他单位担任法定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