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窑街煤电集团酒泉天宝煤业有限公司红沙梁矿井水文监测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窑街煤电集团酒泉天宝煤业有限公司
红沙梁矿井水文监测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a99-12620000224333349j-20230811-044754-0
招标编号:gz2308096-yjmdjt
一、招标条件
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受窑街煤电集团酒泉天宝煤业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窑街煤电集团酒泉天宝煤业有限公司红沙梁矿井水文监测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窑街煤电集团酒泉天宝煤业有限公司红沙梁矿井水文监测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2.交货及安装地点:甘肃省酒泉市肃北蒙古族自治县马鬃山镇酒泉天宝煤业有限公司红沙梁矿区。
3.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4.供货及安装期限:50日历天。
5.招标内容:
购置一套矿井水文监测系统设备(含安装),包括监测系统主机、服务器、矿用本安型水文监测分站等成套设备。矿井水文监测预警系统应能自动、实时地观测煤矿井下、地面不同区域、不同含水层(段)的水压、水位、温度、流量等与水文地质相关的物理参数,可快速、准确地反映煤矿水情动态变化情况。通过预警功能设置,系统能自动分析现场实时监测数据进行相关辅助决策。实时监测的水文数据、历史数据由数据库管理,通过矿井内部的局域网或internet可方便实现煤矿水文地质信息的多级共享。系统应按照《煤矿感知数据联网接入规范 第4部分:水害防治》要求,具有煤矿水害防治感知数据上传至省安全监察局功能,免费提供通讯节点,配合接入综合管控平台及免费上传省局平台。系统应能实现水文监测与自动化排水的兼容控制。
注:具体数量及技术参数以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格》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供货能力及安装能力(代理商投标的应提供制造厂商相关证书)。
2.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格中设备要求提供的相应证书(详见第五章技术规格)。
3.代理商投标的应具有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主要设备:矿用本安型水文监测分站)的唯一授权委托书(同一品牌只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同时提供上述1、2条相关证书。
4.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有1项类似项目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
5.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会计报告,不足一年或无审计报告的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扫描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