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鹿邑县邱集乡人民政府农村水污染整治、环境整治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鹿邑县邱集乡人民政府农村水污染整治、环境整治项目已经相关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鹿邑县邱集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鹿邑县邱集乡人民政府农村水污染整治、环境整治项目;
2.2、采购编号:鹿财公开-2023-37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建设地点:鹿邑县境内;
2.5、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6、质量要求:合格;
2.7、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8、投资金额:506.071281万元
一标段,251.562753万元。
二标段,254.508528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
十一、二十二条的规定;
3.2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及技术设备方面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贰级或以上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并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投标人近二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从成立当年算起,并提供2022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企业依法缴纳税收及企业人员社保证明;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