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阳原县“一镇三乡”水资源综合治理-高效节水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阳原县“一镇三乡”水资源综合治理-高效节水项目监理已由阳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阳发改审批〔2023〕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阳原县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阳原县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建设内容:本项目改造坑塘9个,共挖除淤泥131821立方米、建设护地坝29736.458立方米、安装铁艺围网6227米、加固挡墙7286.56立方米、铺设灌溉管道(均采用PE管,包含土方挖、填)287020米,建设井房16座(每座10.00平方米),坑塘3个(面积分别为3000.00平方米、1500.00平方米、800.00平方米),购置变压器(315KVA)1套、水泵46台,架设高压线路200.00米。
2、建设地点:河北省张家口市阳原县西城镇、要家庄乡、高墙乡、三马坊乡4个乡镇,共涉及31个村。
3、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保修阶段完毕止。
4、项目名称:阳原县“一镇三乡”水资源综合治理-高效节水项目监理。
5、项目编号:HDZB-2023028-2。
6、质量标准:合格。
2.2 招标范围:阳原县“一镇三乡”水资源综合治理-高效节水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水利部核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水利工程施工专业)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4、“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用中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5、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按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只接受第一名潜在投标人报名投标。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