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黎川县黎滩河中型灌区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公告
黎川县黎滩河中型灌区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黎川县黎滩河中型灌区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已由主管部门批准,招标人为黎川县水利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为专项债资金和县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已备案,现就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发布招标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黎川县黎滩河中型灌区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2.2项目建设地点:黎川县境内(以勘测设计为准)
2.3招标工程规模:计划整合、优化县内小型灌区,通过实施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等措施新建黎滩河中型灌区。
2.5勘察设计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地质勘察、地形及工程测量、规划方案优化、可研、初步设计(含初设概算编制)、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含施工预算编制)及施工阶段全过程的勘察设计服务。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勘察设计费用:700万元。
2.8服务期限要求:签订合同后25日内完成前期勘察、地形测量工作,可行性研究报告在20日内完成,可研报告评审后修改在10日内完成,初步设计报告编制在20日内完成,初步设计报告评审后修改在10日内完成,施工图及施工预算在15日完成。
2.9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和江西省相关水利工程规划设计规范要求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 、同时具备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4、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具有土地相关专业或水利工程专业工程师高级及以上职称。
5、开标前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勘察设计企业信用平台公示且信用登记状态为“已完成登记”的有效,其他视为无效,水利资质企业须江西省水利厅办理了江西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登记手续(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信用平台水利勘察设计单位企业名单为准);
6、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资格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