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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9-14 数据编号: 4315668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江西宁都县2023年碧岸、南岭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南岭段施工标招标公告

宁都县2023年碧岸、南岭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南岭段施工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宁都县2023年碧岸、南岭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南岭段,已由赣水水保字【2023】4号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来源中央资金、省级配套资金及地方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宁都县水利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赣州合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标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 1 建设地点:赣州市宁都县洛口镇。
2.2招标规模:本工程地处项目区涉及南岭小流域,南岭小流域34.37km2,位于革命老区洛口镇,涉及 南岭、赣背、小源等三个行政村。本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河道整治、草皮护坡、雷诺护垫形式护岸、生态联锁块护岸、水土保持林及四旁绿化提升、生态游步道、新建田间道路、亲水平台、生态景观带及水文化广场等。施工现场、交通运输情况及自然地理条件由投标人自行现场勘察。工程总投资约为 2030.22万元,本次招标控制价4392802.13元(具体以上传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
2.3 计划工期:200日历天,2023 年 10 月 13 日至 2024 年 04 月30 日 (最终以签定合同时间为准)。本工程在2023年12月31日之前必须主体工程完成90%。
2.4招标范围及内容: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全部内容及工程量清单。
2.5 标段划分:1 个施工标段
2.6 质量要求: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验收规范与评定合格及以上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需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含叁级) 资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 必须执有效 A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和有效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按《关于印发江西省 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 3 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 的通知》(赣人发〔2005〕11 号) 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 ;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 冻结,破产状态;
(6) 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不能为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若中标候选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公示期一经确认则取消其本项目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 6 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7)投标单位拟派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专业应为水利水电类,且需提供社保证明,社保证明的时限为连续近 6 个月(指开标前 6 个月,不含开标当月,按规定到龄不需缴纳社保的除外),退休人员担任建造师者需提供退休的有关材料原件,因新注册不足 6 个月的,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中的注册时间为准。
(8)拟派项目部组成人员要求:本工程要求中标企业组建项目工程部,项目部需配备人员如下:“四大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施工员各一名) 四大员均应有上岗证书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施工员专业应为水利水电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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