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京排水集团企业在线管控平台二期建设及运维服务(项目编号:
BJPS-2023-JT-NCB-ZS-0127-03),招标人为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人简介、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北京排水集团是北京市国资委所属首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一级骨干企业,具备集排水和再生水投融资、设计研发、工程建设、装备制造、运营管理于一体的全产业链整体实力和服务竞争优势,是创新驱动、产融一体的综合环境服务产业集团,总资产757亿元,以雨污水的收集、处理、回用和城市防汛保障为主营业务。是北京中心城区排水和再生水设施投融资、建设、运营的特许经营企业,负责建设和运营北京中心城区的雨污水管网、泵站、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厂、再生水输配管网和提升泵站、污泥处置设施;同时积极拓展市场化水环境治理项目,成功中标并建设运营南宁那考河、沙江河流域治理PPP项目、南水北调核心水源区湖北十堰污水处理和垃圾渗滤液处理等项目。
北京排水集团拟采购企业在线管控平台二期建设及运维服务,合同形式:系统建设为2年期的固定总价合同,运维服务(质保期结束后)为3年期的固定单价合同,预计实施地点为北京市西城区。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进一步推动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有关工作的通知》(国资发法规〔2019〕117号)、《全国性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建设工作方案》(国资厅发〔2019〕35号)、《关于落实全国性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试点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北京市国资委《关于协同建设市管企业在线管控平台的通知》(京国资办发〔2021〕12号)中关于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的建设和对接工作的各项要求,配合北京市打造全市出资人监管大数据平台,依据北京市国资委《关于协同建设市管企业在线管控平台的通知》相关要求开展相关工作,实现数字化监管的有关部署及对市国资委常态化数据报送。
建设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在线管控平台二期(以下简称“管控平台二期”),主要包括巡视巡察管理和“一企一屏”,并实现与市国资委出资人监管信息化平台全面对接,提升集团信息化管控水平,加快实现质量的提升和效率的提高,建立全面协同的数字化、智能化管控体系,形成一盘棋工作格局,以数字化转型赋能高质量发展,同时满足对市国资委常态化报送数据的需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
3.1.1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营利法人;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3.1.2财务要求:
(1)财务制度健全,2020年、2021年、2022年连续三年财务状况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一般纳税人,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
3.1.3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今,累计具有1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管理类系统建设业绩;
3.1.4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2018年8月1日至今,在北京排水集团集中采购平台采购项目中因不履行合同约定义务或履行合同约定义务不合格的事项而被终止或解除合同的情形;
(2)2018年8月1日至今,在北京排水集团集中采购平台采购项目中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