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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9-14 数据编号: 4317753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安徽明光市城镇供水保障提升工程-沁民水厂改扩建设备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明光市城镇供水保障提升工程-沁民水厂改扩建设备安装项目澄清公告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明光市城镇供水保障提升工程-沁民水厂改扩建设备安装项目”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作如下澄清:
1.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3.4.4修改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2. 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10.1.1修改为:代理服务费具体金额
153200元;参照项目预算金额及国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中的差额累进计算方式算得金额的80%收取,不再另行收取清单控制价编制费。代理服务费支付主体:中标单位 。
3. 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六条原付款方式为:在具备供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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