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主要支流治理赣江万安段防洪工程施工招标公告(不见面开标)
江西省主要支流治理赣江万安段防洪工程施工招标公告(不见面开标)
本招标项目江西省主要支流治理赣江万安段防洪工程已由吉水利建管字﹝2022﹞29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万安县水利水电服务中心,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面向国内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
1、招标单位:万安县水利水电服务中心。
2、工程名称:江西省主要支流治理赣江万安段防洪工程。
3、工程地点:万安县百嘉镇、韶口乡和罗塘乡。
4、招标金额:约 97287319.51元。
5、资金来源:中央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检验与评定质量合格等级及以上。
7、计划工期:工期:5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0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4月21日 (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二、标段划分:
共一个标段。
三、招标范围:
整治河岸线总长16.872km(韶口乡整治河岸线总长2.583km、百嘉镇整治河岸线总长11.959km、嵩阳堤整治河岸线总长2.33km),护岸加固总长16.872km,堤防防渗加固长4.7km,清杂、清障17.5km,新建下河踏步26 处及防洪亭4座、拆除重建除闸1座。(具体以招标人发放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四、对投标企业及建造师的资质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不含临时建造师注册证)和有效的 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 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拟投入2名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 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不能为在建项目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扫描件,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 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7)根据《关于在全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通知》(吉市管办字〔2018〕4号)规定,投标人应当将 “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结果(包括信用信息报告和查询截图)加盖单位公章在投标文件中体现,其查询时间(以信用信息报告生成时间为准)为开标截止时间前7日内(不含开标当日)有效。未提供上述规定的查询结果或经查询属于吉市管办字〔2018〕4号文件规定限制参与工程招投标的,不得参与投标活动。
(8)投标人须提供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及2名专职安全员社保证明、社保证明的时限为连续近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按规定到龄不需缴纳社保的除外),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社保证明应能查证属实(需网上下载截图)原件,需在投标文件中上传社保原件扫描件),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的有关材料原件扫描件。(该拟派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应严格按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规范公职人员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的通知》(吉市管办字【2018】5号)文件执行。)
(9)根据吉府办字【2021】39号文件要求,投标单位必须提交近三年无欠薪行为的书面承诺,未按规定提交书面承诺的取消其投标资格;因欠薪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单位不得参与投标;(格式详见附件)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资格审查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