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莱阳市河流及农村生活污水综合治理项目监理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莱阳市河流及农村生活污水综合治理项目监理 重新招标项目招标公告E3706002318004930(项目编号)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莱阳市河流及农村生活污水综合治理项目监理 重新招标已由莱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莱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莱阳市河流及农村生活污水综合治理项目核准的批复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莱阳市恒益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莱阳市2.2 建设规模:总投资约50000万元2.3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直到本项目综合验收备案、交付使用、项目决算完成、项目评价完成、项目保修期结束,无任何问题时为止。计划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2.4 质量要求:按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标准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5 招标范围:包括莱阳市河流及农村生活污水综合治理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直到本项目综合验收备案、交付使用、项目决算完成、项目评价完成、项目保修期结束,无任何问题时为止。具体内容按实结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持有合法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并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有房屋建筑监理丙级(含)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含)以上资质; / 业绩,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