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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9-15 数据编号: 4323147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江苏无锡和桥镇治本清源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一标段公告


和桥镇“治本清源”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公共资源交易7.0系统)
标段编号:YXGY202305001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和桥镇“治本清源”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已由宜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宜发改投资许(2023)16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兴市和桥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镇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一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宜兴市和桥镇 ;
2.2工程规模:本工程需实施提升改造的小区主要有: 富阳新村、金色港湾花园、朝阳新村南区、方正小区北区、团结小区、周家浜、锦绣江南花苑、东方新城小区8个小区。
2.3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所有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4工期要求:62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09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1月30日;
2.5合同估算价:约1998.93万元;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质量要求:合格;
2.8主要材料设备参照(或相当于)品牌: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注:除以上明确的品牌外,欢迎其他在品牌知名度、信誉度、质量、性能、技术指标等方面不低于上述品牌的产品参加,但必须在招标答疑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向招标人提出,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招标人认为合理的,将以招标文件答疑方式告知所有投标人予以增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还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同时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2.1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2.2拟派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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