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富平县温泉河东段(焦东至嘴头)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河道清淤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富平县温泉河东段(焦东至嘴头)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河道清淤工程已由富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以富审批发〔2022〕3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富平县温泉河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中省补助及其他,招标人为富平县温泉河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陕西国铁经营服务有限公司西安招投标代理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富平县温泉河东段(焦东至嘴头)。
2.2工程规模:本项目治理河段长度约1.6公里,涉及河道污染底泥、垃圾清理等内容;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括的全部内容;
2.4计划工期:3个月;
2.5项目标段名称:富平县温泉河东段(焦东至嘴头)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河道清淤工程。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申请人资质要求:申请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或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河湖整治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3申请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拟派项目经理(国家注册建造师):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在本单位注册且无在建工程;
3.5申请人基本信息要求:申请人资质基本信息及项目经理执业基本信息应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js.shaanxi.gov.cn/)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
4、申请人信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