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贵金属二次资源富集再生现代产业基地项目(二期-库房及环保配套设施)工程澄清通知(一)
贵金属二次资源富集再生现代产业基地项目(二期-库房及环保配套设施)工程澄清通知
(一)
各投标人:
现针对本项目收到的疑问进行如下答复,如本澄清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澄清文件为准。
疑问1:商务标中税率取费问题:该项目位于县城,依据规定该项目税率应为9.9%计取,招标文件中按市区税率10.08%计取,请给予明确如何计取?
回复:投标报价按招标文件商务标所列费率计取,竣工结算时按项目具体所在地域位置、所发布的费率据实结算税金。
疑问2:由于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及招标文件中未明确主要材料价格采用的是哪一期、哪一个地区的价格信息,请给予明确拦标价中主要材料价格采用的是哪一期、哪一个地区的价格信息。
回复:依据招标文件,投标人自行考虑投标报价。
疑问3:招标文件前后不一致、互相矛盾:
招标文件中【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与“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5)”,存在工期延误的处罚前后不一致的情况
A.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