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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9-15 数据编号: 4326066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湖北长阳泗洋河流域(长阳段)清淤疏浚工程弃料开挖运输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泗洋河流域(长阳段)清淤疏浚工程已由长发改审批〔2023〕13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地方自筹。招标人为长阳清源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恒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本次招标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泗洋河流域(长阳段)清淤疏浚工程弃料开挖运输服务项目
2、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渔峡口镇东南部清江南岸双龙村,泗洋河流域(长阳段)清淤疏浚范围为泗洋河大桥下100m至河口(K0+000-K3+900)长度合计3.9km,共划分10个疏浚区,弃料总方量约为367568m3(514595吨)。
3、招标范围:上述10处疏浚区清淤疏浚工程的弃料开挖及运输服务。
4、资金来源:地方自筹。
5、履约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6、质量要求:达到设计标准、国家和行业相关现行规范验收的合格标准及以上。
7、项目安全生产标准:达到《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合格标准,无重大安全事故。
三、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2、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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