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镜湖新区综合能源站(供冷供热)及管网建设工程项目一期——1号综合能源站2-1#换热站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绍兴镜湖新区综合能源站(供冷供热)及管网建设工程项目一期——1号综合能源站2-1#换热站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绍兴镜湖新区综合能源站(供冷供热)及管网建设工程项目一期——1号综合能源站2-1#换热站安装工程业主为绍兴市公用新能源产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绍兴市公用新能源产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绍兴市镜湖新区。
2.2 建设规模:供冷能力为6000KW、供热能力为6000kw的换热站安装工程。招标估算价:约220万元。
2.3 招标范围: 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暖通管道、补水系统、设备配电、设备接地、仪控系统等,并配合设备厂商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招标人标底。
2.4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 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 资质,具有 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换热站等热交换机电安装工程施工业绩(需提供施工合同,若合同中无法体现工程性质的,还需提供施工图纸或业主证明材料。),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以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3年5月至2023年7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为准(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保也予以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