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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9-15 数据编号: 4326780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浙江湖州长田漾生态湿地文化体验中心跟踪审计项目公告

 
长田漾生态湿地文化体验中心跟踪审计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发投标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本招标项目长田漾生态湿地文化体验中心跟踪审计项目,项目业主为湖州沁春文化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湖州沁春文化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东南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hzgq202309061。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地址:湖州市南太湖新区。
项目规模:本项目建安费投资估价约17.3亿元。
招标范围:长田漾生态湿地文化体验中心项目中清单控制价核对、造价指标分析、全过程造价控制等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所涉及的土建、幕墙、安装、装修、暖通、智能化、室外配套及其他附属工程施工和电梯、光伏、机械车位、充电桩、市政配套、景观绿化等及其他相关工程的施工项目相关服务工作,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服务期:考虑到本项目实际情况,可能存在分阶段实施咨询服务的情况,中选人应无条件配合,具体工期要求如下:
1)清单核对工作配合时间:中选人应无条件配合甲方按照的工作计划执行,及时安排实际编制专业人员参与核对;
2)无信息价材料设备价格意见时间要求:单次询价书面意见3日历天内提供 ;配合谈价应无条件配合甲方要求;
3)过程计量审核期限:过程计量要求中选人接到任务后7日历天内出具书面意见;
4)总体造价控制意见期限:每月计量审核后3日历天内出具总体造价控制报告;
5)本合同签订后至长田漾生态湿地文化体验中心项目审计完成(如项目分多个标段实施,总服务期的终止时间为最后委托项目的结算审计完成止)。
项目质量目标:具体工作内容以业主要求为准,结果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各种技术规范、强制性标准要求。
3.投标资格要求3.1投标人资格要求: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建办标〔2021〕26号)规定,本项目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本项目实施能力;
3.2造价咨询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①具备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含二级)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3.3本项目拒绝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前有与服务事项相关不良行为记录正在被公示;拒绝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受到有与服务事项相关的行政机关罚款及以上的行政处罚的参与本项目投标;但已经信用修复的除外。
3.4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4投标人资格要求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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