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市兴蓉污泥处置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污泥社会协同处置服务项目(五)第二次招标公告
成都市兴蓉污泥处置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污泥社会协同处置服务项目
(五)第二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 本项目招标人为 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
1.2本项目为企业自主招标项目,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处理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下属生水厂运行产生的污泥(80%含水率污泥或60%含水率污泥),需社会协同处置的污泥为180吨/日(80%含水率污泥为60吨/日、60%含水率污泥为120吨/日),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2 服务期:1年。
2.3 处置服务地址:投标人提供合法、合规的污泥处置场地。
2.4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
2.5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处理能力确定最终中标人个数。
2.6被确定为中标人的投标人,需与招标人下属子公司成都市兴蓉污泥处置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成都市兴蓉污泥处置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污泥社会协同处置服务项目
(五)合同。
2.7处理工艺:建材利用(水泥)。
2.8中标价:以第一中标人的投标报价为中标价,并按此中标价作为合同单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