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长阳2022年度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磨市镇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鄂政发[2019]25号《省人民政府批转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全域国土综合整治和加快推进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两个意见的通知》、鄂土整办函[2022]2号《省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度全域国土综合整治试点项目名单的通知》和长政函[2022]71号《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磨市镇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等相关文件要求,该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长阳清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东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一期)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2022年度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磨市镇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一期)
2.项目概况:(一期)项目主要内容为长阳磨市镇乌钵池等五个村提质改造(旱改水),长阳磨市镇玉宝村、花桥、黄荆庄村等十二村土地开发整理。
3.建设地点:磨市镇乌钵池村、峰山村、玉宝村、三口堰村、芦溪村、柳津滩村、黄荆庄村、磨市村、花桥村、多宝寺村、救师口村、马鞍山村12个行政村。
4.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招标说明、招标答疑以及工程量清单涵盖的全部内容。
6.工期要求:1年。
7.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相关施工验收标准规范的合格标准。
8.安全目标: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规定的合格标准,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1.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承担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水利厅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未同时担任其它工程施工项目经理,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5.拟派承担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6.拟派本项目的其他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和质检(量)员各1人,且不得相互兼任,施工员和质检(量)员须具有岗位证书,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备水利厅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传施工员、质检(量)员岗位证书原件扫描件,专职安全员上传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