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山华侨城生活污水提质增效工程(污水主干管建设)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常山华侨城生活污水提质增效工程(污水主干管建设)(项目名称)已由漳州市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常经发审[2023]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漳州市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本级财政及上级补助,招标人为漳州市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漳州市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
2.2工程建设规模:起点于侨兴北路交叉口,衔接侨兴北路已建污水管道,敷设于江滨中路现状水泥路面下,最终接入常山华侨城污水处理厂。管道建设长度约1.6公里,管径为d1000,经过一座石拱桥(华祥一号桥 )处设置倒虹吸;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常山华侨城生活污水提质增效工程(污水主干管建设)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有关设计变更通知、工程造价资料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等所含内容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本项目污水管道直径小于1.5米,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文的规定: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可承担直径1.5米以下污水及中水管道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本项目新建污水管道直径为1.0米,单项工程合同额小于3000万元,属于中型工程项目,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预算审核价8368326元(含暂列金额150000元)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6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的合格及以上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