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项目招标 >> 工程招标 >> 正文
发布日期: 2023-9-15 数据编号: 4328461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江苏2023年度江心沙农场社会事业首批环境整治及小城镇提升项目立新东小区及镇区立面出新施工资格后审公告

2023年度江心沙农场社会事业首批环境整治及小城镇提升项目立新东小区及镇区立面出新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2023年度江心沙农场社会事业首批环境整治及小城镇提升项目立新东小区及镇区立面出新已由南通市海门区行政审批局以登记信息单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苏省江心沙农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海门区江心沙农场境内;
2.1.2建设规模:本工程为南通市海门区江心沙农场立新东小区及镇区立面出新工程,实施内容包括项目包含立新东小区47幢居民楼及立新北路靠近杭州路两侧部分居民楼的立面出新等。 
2.1.3合同估算价:约1141万元;
2.1.4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2.1.5其他: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2023年度江心沙农场社会事业首批环境整治及小城镇提升项目立新东小区及镇区立面出新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全部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特别提醒:一级注册建造师,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诚信库相关材料请及时进行修改,因未修改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