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丰润区经济开发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曹雪芹大街管网改造提升及路面恢复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唐山市丰润区经济开发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已由唐山市丰润区行政审批局以丰审批字[2021]140号、丰审批字[2022]197号文件批准建设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唐山市丰润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曹雪芹大街管网改造提升及路面恢复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唐山市丰润区经济开发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曹雪芹大街管网改造提升及路面恢复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2)建设地点:唐山市丰润区。
(3)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东起厂前路西至西外环路,全长约8094.374米。主要内容为调整原有道路横断面,将原有双向四车道优化成双向六车道;拆除原绿化带,并恢复成路面;增加路口车流渠化设计;对新丰路至西外环雨水管网进行改造提升;对建设路至西外环污水管网进行改造提升;对新丰路至厂前路给水管网进行改造提升;对道路、交通进行恢复;对道路两侧绿化进行改造提升,增加路口景观节点。未尽事项详见项目初步设计,以上内容如与初步设计不一致时,以初步设计为准。
(4)计划工期:730日历天(含设计周期)。计划开始时间:2023年10月23日,计划竣工时间:2025年10月21日。
(5)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为合格,满足现行规范、标准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为合格,满足现行规范、标准要求。
(6)合同估算价:46664.38万元。
2.2招标范围:唐山市丰润区经济开发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曹雪芹大街管网改造提升及路面恢复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初步设计所含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和保修的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图纸变更技术把关、配合完成审核竣工图且施工图纸须达到工程验收要求等相关服务;
(2)审查合格后的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工程施工及所用材料设备采购、试运行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的全部内容,完成工程保修工作,并配合工程结算等工作;
(3)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现有任何漏项和短缺,确定是承包范围中应该有的,均应由中标人负责提供,按招标人要求时间将所需项目补充完整,且不增加招标人费用;
(4)本项目按经批准的建安费进行限额设计施工,根据招标人要求和限额进行设计、组织项目实施,对于超限额情况,由中标人自行承担费用并完善项目,招标人不予增加任何费用。
(5)未尽事项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
3.2 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联合体各方)财务状况良好。
3.4信誉要求:①参加投标时投标人(联合体各方)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②参加投标时投标人(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
③参加投标时投标人(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