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涉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一期工程)第四批招标公告
涉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一期工程)第四批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涉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一期工程)第四批(项目名称)已由涉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涉县行政审批局关于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涉县水利局饮水工作站,建设资金来自政府债券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涉县水利局饮水工作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本招标项目涉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一期工程)第四批,主要建设内容:计划新建蓄水池5座、维修储水池7座,PE管道8000米、DN80镀锌钢管15000米。该项目拟分为2个标段,第一标段为新建、维修蓄水池及管道工程;第二标段为新建、维修蓄水池及管道工程。具体详见各标段工程量清单。预计工期:240日历天。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活动所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图纸所示范围的全部工程内容以及招标人提供的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技术交底等相关内容。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 等级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