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东风区易涝区段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项目公告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z0400g230914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东风区易涝区段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已由佳东发改工信投资【2022】70、71、72、73、74、75号文件,佳东发改工信投资【2023】33、34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佳木斯市东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东风区易涝区段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项目;
2.2建设地点:佳木斯市东风区;
2.3建设规模:建国街长安路至光复路、建国街光复路至胜利路、建国街胜利路至防爆电机、长胜街长安路至光复路、达贤路、机务胡同易涝区段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长胜街光复路至胜利路、长胜街胜利路至铁路线排水管网建设;
2.4服务期限(以实际发生为准):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全过程咨询工作完成;
2.5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
2.6.1 工程测绘:完成本项目测绘及相关服务工作;
2.6.2 设 计:完成本项目初步设计(含估算)、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期设计现场跟踪服务等相关技术服务;
2.6.3 初步设计评估:完成本项目初步设计评估工作;
2.6.4 造价咨询:完成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编制、施工进度审核、竣工结算审核及与本工程造价方面相关咨询服务。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招标控制价:217.95万元(其中工程测绘42.86万元、设计:107.75万元、初步设计评估:22.4万元、造价咨询:44.94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工程测绘: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或测绘地理信息局印发的测绘资质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设 计: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初步设计评估: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登记(http://www.tzxm.gov.cn/);
造价咨询: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工程造价咨询;
3.2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项目总负责人:应当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并在本企业注册;同时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在具备相关资格条件的情况下可兼任专业负责人;
测绘负责人:须具备需具备工程测量或测绘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