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运营管理公司-楚雄高新区云甸绿色化工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污水处理厂及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土石方工程项目公告
中化学南方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楚雄高新区云甸绿色化工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运营管理公司-楚雄高新区云甸绿色化工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楚雄高新区云甸绿色化工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污水处理厂及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土石方工程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中化学南方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楚雄高新区云甸绿色化工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所需运营管理公司-楚雄高新区云甸绿色化工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楚雄高新区云甸绿色化工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污水处理厂及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土石方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编号:FXGXCGFA230915001)。招标人为中化学南方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2.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标段(包)编号:FXGXCGFA230915001/01
标段(包)名称:运营管理公司-楚雄云甸绿色化工园区项目-污水处理厂及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土石方工程-标段包01
招标内容及范围:土石方工程(污水处理厂及应急救援指挥平台)主要工程量为污水处理厂及应急救援指挥平台所属地块部分土石方挖填运工作。
2.2 计划工期: 暂定100日历天(开工令规定日起算)。
2.3建设地点: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苍岭镇。
2.4施工质量安全要求:
达到合格标准 安全要求:无安全事故发生。
2.5其他:
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1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年度年检合格,且具有一定技术实力和管理能力;2拟派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资质:市政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3近三年完成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招标说明3.1项”中要求的各标段对应资质承接范围的工程); 4参与本工程投标的拟任项目经理必须承担过同类工程,有丰富的管理经验;且须常驻现场(出勤率不得低于26日历天),以保持施工的稳定性、连续性,并负责对本工程进行全过程管理; 5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6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7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3.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招标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投标人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招标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本次项目是否接收联合体:接受不接受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提交投标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