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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9-18 数据编号: 4334527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江苏关于连云港开发区青口盐场生活垃圾中转站渗滤液处理设备采购的公告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采购邀请
受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就连云港开发区青口盐场生活垃圾中转站渗滤液处理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项目概况
连云港开发区青口盐场生活垃圾中转站渗滤液处理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9月21日10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提交电子响应文件并完成签到。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标段编号:320708-J-20230907-1 
标段名称:连云港开发区青口盐场生活垃圾中转站渗滤液处理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人民币38万元,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38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本次采购为青口盐场生活垃圾中转站渗滤液处理一体化工程(包括设计、安装、调试等),本项目执行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级排放标准。设计出水水质: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350mg/L;化学需氧量(CODcr)≤500mg/L;悬浮物SS≤400mg/L;氨氮(以N计)≤45mg/L。 
注:本项目采购方式为竞争性谈判,评审过程中依次有谈判环节和二次(最后)报价环节。供应商须在采购会议结束后,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供应商系统,在澄清/磋商/谈判模块中等候谈判;谈判环节结束后,须在多轮报价模块中等候报价,评审过程中不再另行通知。如供应商因自身原因错过相应环节,造成非实质性响应,责任自负。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历天完成设计、供货、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保证设备正常运转。(其中安装30工作日,调试15工作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个年度的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第
(2)、
(3)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谈判文件第五章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格式。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
(1)资格审查现场查询时,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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