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丰南经济开发区城南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升级改造及排水工程监理项目公告
丰南经济开发区城南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升级改造及排水工程监理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丰南经济开发区城南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升级改造及排水工程监理项目 已由 唐山市丰南区行政审批 局 以 丰经开审投审字 [2022]27号 ( 项目代码: 2 210 -130298-89-0 2 - 225752 ) 对初步设计概算书进行批复,项目业主为河北丰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丰南经济开发区城南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升级改造及排水工程监理项目
2.2 建设地点:丰南经济开发区城南污水处理厂厂区内。
2.3 工程概况:一是对城南污水处理厂进行提标改造,修缮翻建原有沉砂池、氧化沟、二沉池污泥脱水间等原有构筑物建筑物,并提升改造配套工艺设施,更换原有工艺管道等,新增鼓风机房等构筑物建筑物;使其出水水质稳定的达到北京市地方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DB11/890-2012)B标准,作为西排干补水水源;二是新增尾水提升泵站一座,泵站规模为3000立方米/小时;新建压力管DN1000钢管,长度约1300米;三是新建明渠排涝站一座,泵站规模3立方米/秒,同时建设出水管及配套附属设施。
2.4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相关国家及行业的相关规定。
2.5 监理服务期限:自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保修期结束止。
2.6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保修阶段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 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 面具有相应的监 理能力。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未被 列入河北省建筑市场主体严重失信名单中。
3 .5 本标段专门面向中小 微 企业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