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四公司-天津渤化化工发展有限公司“”两化“”搬迁改造二期-30万吨年离子膜烧碱EPC项目-地管材料-采购项目公告
中国化学工程第四建设有限公司
天津渤化化工发展有限公司 “两化”搬迁改造项目二期 —30万吨/年离子膜烧碱EPC项目
四公司-天津渤化化工发展有限公司“”两化“”搬迁改造二期-30万吨年离子膜烧碱EPC项目-地管材料-采购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中国化学工程第四建设有限公司天津渤化化工发展有限公司 “两化”搬迁改造项目二期 —30万吨/年离子膜烧碱EPC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所需四公司-天津渤化化工发展有限公司“”两化“”搬迁改造二期-30万吨年离子膜烧碱EPC项目-地管材料-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编号:FCC-HB-CG20230913-001)。招标人为中国化学工程第四建设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2.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标段(包)编号:FCC-HB-CG20230913-001/01
标段(包)名称:四公司-天津渤化化工发展有限公司“”两化“”搬迁改造二期-30万吨年离子膜烧碱EPC项目-地管材料-采购方案-标段包01
招标内容及范围:详见对外附件
2.2 交货期: 见 项目需求单
2.3交货地点: 项目施工现场
2.4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详见招标文件
2.5其他:
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为中国化学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的注册供应商;中标人为中国化学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的合格供应商。投标人被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和所属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不良企业(个人)名录”或“供应商黑名单”中,不得参与投标。
4.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投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4.3生产厂家需提供厂家生产资质及相关检验报告。
4.4代理商或经销商需提供生产厂家代理授权书。
4.5财务能力要求: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
4.6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的产品必须具有近连续2年的省、部级的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报告及提供有效且适用于本项目材料的国家型式试验项目的试验报告。
4.7供货业绩要求: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4.8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9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