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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9-18 数据编号: 4336914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南浔校区-办公用房及实验室空调第二批采购及安装发包公告

1.发包条件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借助湖州绿色采购服务平台进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不见面开标。
本发包项目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南浔校区-办公用房及实验室空调第二批采购及安装,计划发包投资估价为160.6万元,资金来源:自筹,出资比例为100%,发包人为湖州南浔水晶晶科教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发包代理为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发包,项目发包编号为hzgq202309126。
2.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项目规模:投资估算160.6万元。
发包范围:书院空调采购及安装(具体详见采购清单)。
供货期限:接到发包人书面通知起20日历天完成本项目的供货、安装及试运行。(供货时间以发包人通知为准)。
供货地点:南浔(具体地点由发包人指定)。
项目质量目标:合格。
3.竞包人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供应能力;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竞包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4)本次竞包不接受联合体竞包。
其他要求:
(1)本项目采用电子发竞包,竞包单位在制作电子竞包文件前须在湖州市绿色采购服务平台完成相关注册;
(2)其他详见发包文件第二章竞包人须知第1.4条款。
4.特别说明:
(1)评标结束后竞包单位变动的(如因投诉废标、因专家评分原因造成在评标过程中废标,后续恢复资格的),仅单独计算该变动竞包单位的分数,不再重新计算最佳报价及其他竞包单位的分数。
(2)竞包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需在公示期内提供相关证据及证明资料,若未提供明确清楚的直接性证据或以主观推测等原因进行质疑的,则不予受理。
(3)未在提疑期内对本项目发包文件提出异议,视默认本发包文件所有内容,在标后对本发包文件提出异议的,则不予受理。
(4)本项目所需的业绩必须是已完成或正在进行中的业绩,若是未进行或未完成但已终止、停止的,则扣除技术标项《企业业绩》所有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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