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井研县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马踏水厂片区配水支管工程 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1.1 本招标项目 乐山市井研县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井研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井发改审【2021】4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井研县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资金;不足部分由县财政整合专项债券资金、农发基金以及其他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井研县水务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井研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井发改审【2021】45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四川省乐山市井研县。
2.1.2建设规模:新建配水支管,一体化泵站等工作内容。
2.1.3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2.1.4标段划分:1个标段。
(简要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内容、计划工期、标段划分等)。
2.2招标范围2.2.1招标标段名称:施工标段。
2.2.2招标范围与内容: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2.3合同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简要说明本次招标标段名称、招标范围与内容、合同计划工期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施工单位: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管材及管件生产厂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条管材及管件生产厂家要求。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二家。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成员承包范围、职责分工。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缴纳保证金等相关事项。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标段中的 1 个(具体数量)合同标段投标。招标人 不允许投标人拟派的同一批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 2个及以上标段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