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石家庄平山县温塘水厂供水工程招标公告
平山县温塘水厂供水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山县温塘水厂供水工程已由平山县行政审批局以平行审投资[2023]4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山县城市供水管理处,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平山县城市供水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平山县温塘水厂供水工程
2.1.2建设地点:平山县岗南镇及温塘镇
2.1.3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拟改造提升岗南至温塘水厂DN300PE输水管道5.2千米,温塘水厂DN150-300PE配水管道6.36千米。详见工程量清单。
2.1.4招标控制价:615.696716万元。
2.1.5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个月内完工。
2.1.6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市政工程相关专业)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本),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担任项目经理;
3.1.2财务要求:提供2021或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
3.1.3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参加投标(以开标现场查询为准)。
3.1.4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