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柴桑区2023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港口街镇)项目公告
柴桑区2023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港口街镇)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柴桑区2023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港口街镇)项目已由九高标准农田办字【2023】7号、柴发改投资字(2023)194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九江市柴桑区港口街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财政资金和地方专项债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施工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柴桑区港口街镇富塘村和茶岭村。
2.2 投资规模:约393.63万元(具体金额详见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
2.3 计划工期:计划于2023年10月开工-2024年3月竣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2.4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 招标内容及范围:建设高标准农田1390亩。包括:土地平整1118亩,土壤改良894亩。水源工程:新建提灌站9座。灌溉与排水:灌溉渠道13619.1m PE管埋设611m、排水沟12196.9m,渠系建筑物562座,田间道路12756.8m(其中生产路8370.9m、田间道4385.9m)及配套田间输配电等。(具体内容见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2.6 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 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 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5)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 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不能为在建项目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并在开标现场递交原件核查,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以前办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