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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9-18 数据编号: 4339873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安徽裕安区水体综合治理项目小型河流北堰河治理工程(二次)公告

裕安区水体综合治理项目小型河流北堰河治理工程(二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裕安区水体综合治理项目小型河流北堰河治理工程(二次)已由  六安市裕安区水利局 以  裕水〔2023〕99 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裕安水投自有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法人为  六安市裕安区水利局、六安市裕安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代建机构为    / ,招标人为  六安市裕安区水利局、六安市裕安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本次招标代理机构为 六安市辉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1 招标项目名称:裕安区水体综合治理项目小型河流北堰河治理工程(二次)
2.2 招标项目编号:E341503001001939
2.3 项目类型:工程类
2.4 标段划分:1 个标段
2.5 建设地点:六安市裕安区丁集镇境内 
2.6 建设规模:裕安区水体综合治理项目小型河流北堰河治理工程(二次),工程位于裕安区丁集镇。主要工程范围为:K0+629.5-K1+208.0重力式挡土墙1142m,K0+000-K0+614.3段生态预制块护坡1193m,拆除重建奈堰头闸1座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本项目最高限价为 5274508.08 元。
2.7 计划工期:150 日历天
2.8 招标范围:具体详见图纸设计及工程量清单。
2.9 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担任项目经理的项目曾导致承包人有不良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不得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3)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获取时间:公告发布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
4.2 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可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luan.gov.cn)查阅招标文件。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投标人从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免费下载。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工作时间:8:00至11:30分,14:30至17时30分)拨打电话:400-998-0000。
5.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10月 8日 9时 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开标时间及地点6.1
开标时间:  2023年  10月 8  日  9时  00分。
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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