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柴桑区2023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岷山乡)项目公告
柴桑区2023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岷山乡)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柴桑区2023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岷山乡)项目招标人为九江市柴桑区岷山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财政资金和地方专项债券资金,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施工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柴桑区岷山乡:团山村、春华村、青岗村、民主村、文桥村。
2.2招标规模:批复总概算约1294万元,本项目施工投资约12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建设高标准农田4050亩。包括:土地平整3927亩,土壤改良2681.4亩,水源工程:新建提灌站6座、移动潜水泵3座,灌溉与排水:灌溉渠道48947m、PE管埋设1443.7m、排水沟60947m,渠系建筑物2734座,田间道路50748.1m(其中生产路46695.1m、田间道3762.9m、原有道路拓宽290.1m)及配套田间输配电等。
2.3计划工期:159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0月2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3月31日。
2.4招标范围及内容: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所约定的所有内容。
2.5标段划分:1 个施工标。(招标控制价:11581211.57元)
2.6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A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不含临时)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 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 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