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津南港工业区新建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工程已由天津市港航管理局以津港航许可[2022]1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天津物泽物流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及其他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天津物泽物流有限公司、天津港航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环境保护安全设施购置-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天津南港工业区南港十四街和港区环路交口。
2.2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天津南港工业区南港十四街和港区环路交口,新建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项目占地面积约9.9万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0821.23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辅建区、闸口区、堆场区、1#查验货棚(甲类,主要存储危险货物)、应急处理区、1#仓库(甲类,主要存储危险货物)等设施。危险货物集装箱货物种类包含第2.1项、第2.2项、第3类、第4.1项、第4.2项、第4.3项、第5.1项(硝酸铵类除外、不宜太阳直射需遮阳危险货物除外)、第5.2项、第6.1项、第8类、第9类(硝酸铵基化肥除外),共7类11项。
2.3计划工期:
2023年10月21日至2023年11月25日,共计35日历天,具体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
2.4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本工程的环境保护安全设施购置-污水处理设施招标,划分为1个施工合同标段,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污水处理一体化设备、加药装置、闸门、除臭装置、生物反应器、混凝系统等污水处理设施的供货、管线施工安装、调试及运行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所发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中所示全部工程内容。
2.5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①具有企业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均在有效期内。②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具有省、部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且在有效期内。③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形。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投标人
2020-2022年度审计报告,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3)业绩要求:投标人至今完成过至少1项
污水处理设施施工业绩。提供加盖公章的中标通知书、合同、交/竣工验收证书复印件。
(4)信誉要求:
1、良好,不接受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投标人投标(提供加盖公章的投标人承诺函)。
2、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无黑名单信息。
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依据《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件,投标人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在近三年内进行行贿犯罪查询,经查询投标人单位和个人应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并截图打印(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出具无行贿犯罪声明,否则不予通过资格审查。注:本款“近三年”指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