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广宗县果香沙丘乡村振兴项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广宗县果香沙丘乡村振兴项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已由广宗县人民政府以关于河北省广宗县果香沙丘乡村振兴项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广政字【2023】7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宗县乡村振兴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宗县乡村振兴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2.1.1建设性质:新建2.1.2项目地点:广宗县北塘疃镇北塘疃、东庄、枣园、斥漳、张固寨、曹家寨、荆家寨、小固堡、南寺郭及冯家寨镇东安村。
2.1.3建设规模:广宗县北塘疃镇北塘疃、东庄、枣园、斥漳、张固寨、曹家寨、荆家寨、小固堡、南寺郭及冯家寨镇东安村实施街道硬化、绿化、路灯安装、坑塘整治等工程内容。
2.1.4合同概算价:1983.833812万元;2.1.5建设工期:40日历天;2.1.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2.1.7质量要求:合格
2.2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0个标段,其中:1标段:北塘疃村;2标段:曹家寨村;3标段:斥漳村;4标段:东安村;5标段:东庄村;6标段:荆家寨村;7标段:南寺郭村;8标段:小固堡村;9标段:枣园村;10标段:张固寨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