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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9-20 数据编号: 4354227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江苏公司宿迁电厂供热管损综合治理改造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江苏公司宿迁电厂供热管损综合治理改造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30608508,招标人为国家能源集团宿迁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家能源集团宿迁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为宿迁公司降低供热管损综合治理改造,旨在降低宿迁公司对外供热系统综合管损。
采购范围:项目具体工作范围如下(包含且不限于):1)厂外部分热用户供热流量仪表选型及安装方式优化改造;2)部分流量计安装前后直管段不合理优化改造;3)部分热用户仪表表房完善治理改造,增加锁具;4)部分热用户供热计量仪表增加防护装置;5)部分热网管道保温破损治理;6)部分阀门内外漏治理;7)部分未实现系统阀门更型改造;8)增加热网计量数据采集统计系统等;9)上述工作范围内容包括设备采购、供货、保管、安装、调试、技术指导和售后服务等方面的要求。
本项目实施完成后,确保宿迁公司对外供热综合管损降至5%/年以下。 
 工期:签订合同后,原则上8个月内完成所有工作,达到预期目标。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
(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供热节能改造或智能化改造项目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检修范围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机电工程或共用市政工程)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供热节能改造或智能化改造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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