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平湖市再生水输水管线(污水厂-独山能源、卫星能源)工程-卫星能源二期冷却水接水点及市政杂用取水点施工公告(小微项目)
平湖市再生水输水管线(污水厂-独山能源、卫星能源)工程-卫星能源二期冷却水接水点及市政杂用取水点施工公告(小微项目)本项目平湖市再生水输水管线(污水厂-独山能源、卫星能源)工程为全流程电子化。立项:平发改独山港投〔2020〕44号,业主单位为平湖市自来水有限公司,采购人为 平湖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工程预算价为23.5250万元,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本项目已具备交易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交易,交易项目编号为swjt20230919001 。
一、项目概况与交易范围
1、项目建设地点: 位于平湖市独山港镇
2、交易内容:平湖市再生水输水管线(污水厂-独山能源、卫星能源)工程-卫星能源二期冷却水接水点及市政杂用取水点施工所有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交易范围:平湖市再生水输水管线(污水厂-独山能源、卫星能源)工程-卫星能源二期冷却水接水点及市政杂用取水点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4、计划工期:15日历天(其中穿越兴港路段必须在2023年10月7日前完成,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报告为准)。
二、交易资格条件、要求
(一)供应商:
1、具有市政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2、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交易;
3、?供应商须提供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安全专管员近三个月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由供应商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社保证明的出具日期在交易公告日至交易截止日内有效,除此以外一律不予认可)。省内供应商的社保证明格式仅限于“浙江政务服务网”网络端下载打印的加盖电子印章扫描件。省外供应商必须为社保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原件扫描件,如省外社保管理机构实行社保网上办理的,可以提供该机构出具的加盖电子印章扫描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