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长兴吕山乡金村村安置点雨污水工程(一期)公告
吕山乡金村村安置点雨污水工程(一期)(不见面开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吕山乡金村村安置点雨污水工程(一期),目前已经核准建设,并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长兴县吕山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拟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
本次工程为吕山乡金村村安置点雨污水工程(一期),主要包含雨污水管网铺设、浇筑混凝土井等,具体详见本工程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预算估价约238万。
3、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4、质量目标:达到合格工程质量标准。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且企业注册地在长兴县范围内(以企业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地为准)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